云南知识产权保护首创诉调衔接机制 降低维权成本 提高维权效率
1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知识产权局在昆明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并签署《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合作备忘录》,宣布建立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
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下称“诉调衔接机制”),是指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专利民事纠纷,经当事人同意,法院在立案前或立案后将纠纷移送至知识产权部门调解的工作机制。其实质是畅通诉讼救济和行政救济之间的衔接渠道,以人民法院为“入口”,对接知识产权部门进行调解,整合社会资源,高效、经济、便捷地解决专利侵权类知识产权纠纷,快速维权,化解社会矛盾。通过此机制,尤其是立案前行政机关介入调解,将有效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
《合作备忘录》详尽规定了到法院“诉”和到知识产权部门“调”的整个操作流程。该诉调衔接机制明确,调解结案后,无论结果为何,未立案的仍可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已立案的诉讼程序继续,不会对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造成障碍。如需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将开启“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基于调解协议制作的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外,对于立案前申请通过诉调衔接机制进行调解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可以免去在法院立案、一审、二审等程序所支出的维权成本及较长时间诉讼等待。
据悉, 建立诉调衔接机制,在我省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尚属首次,在国内浙江、福建、重庆、湖南等省市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也处于探索尝试阶段。目前,我国乃至世界知识产权纠纷司法救济都存在成本高、时间长的特点,令很多遭受侵权的企业、当事人对诉讼望而却步。与此同时,非诉讼解决纠纷模式却日益成为解决知识产权案件的有效选择之一。
该机制的建立也是我省专利事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要。据介绍,2014年,云南专利申请量已经达13343件;专利行政执法办案143件,同比增长43%。近几年,云南法院专利民事纠纷一审案件也呈现出成倍增长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