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督查组对红河州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5月26-27日,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柱率队到红河州对学校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督查。红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谭萍陪同现场督查。
督查组深入蒙自市职业高级中学、蒙自市第四小学、蒙自市机关幼儿园就学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堂食品经营持证情况、学校集体用药情况等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在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督查汇报反馈会。
督查组对红河州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督查组认为,红河州委、州政府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校园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态度坚决,办法比较多,措施比较实,履职到位,取得较好的成绩:一是要求实现学校食堂100%持证经营以来,想了很多办法,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成效非常明显,短短半年时间,学校食堂食品经营持证率提升到98.1% ,为下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广大师生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开展“互联网+学校食堂”创新监管,使学校食堂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在全省做出了示范,全省在建水县召开了明厨亮灶工作现场会。三是探索开发使用手机APP加强农村集体宴席监管,机器换人,从解决了执法人员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保障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督查组指出,目前校园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仍有差距。要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食品持证经营工作,按照100%持证经营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学校要加强师生食品安全教育,另一方面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另外,夏季是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期,要进一步加强宣传预警,采取措施,有效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