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督查组到陆良县督查节能减排工作
2015年7月17日,由市环保局副局长赵明带队、市工信委、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市政府督查组到陆良县督查节能减排等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组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骆德刚、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实地察看了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含铬污染物处置情况、含砷酸泥厂区稳定化固化处置生产线建设情况、云南滇能陆良协联热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脱硝工程项目运行情况,并在协联电热电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反馈会议,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骆副县长就陆良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河流河长制实施情况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市政府督查组指出了陆良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河流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陆良县开展好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较好的意见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河长制”考核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二是严格落实《重金属目标责任书》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明确责任人,要求限期完成,若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按程序对有关责任人严格实行行政问责。三是加强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对具体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国控考核三条红线顺利达标。四是努力推进减排工作的进度与力度。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清污分流;雨污分离;种养结合;完善堆肥场与污水收集系统的防护收集措施;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督促协联电厂、宇东水泥在9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及脱销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督促陆良污水厂完成对旋流沉砂池的整改,找到旋流沉砂器合适的工作参数。五是加强对省“千家”企业(含国家“万家”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确保“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顺利通过;加强对企业的沟通与了解,认真筛选出一批好的节能项目,提前做好2015年市级和201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