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督查组到砚山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

09.04.2015  13:44

 

为进一步核实2014年9月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到砚山稽查环境执法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3月31日,以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综合督查处处长彭维宇为组长的督查组一行,深入砚山县环保局、滇常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中心、县垃圾处理厂、龙达商贸城建筑施工现场等重点单位和企业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工作。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和实地查看,督查组指出,砚山县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到位,今后要继续贯彻实施新《环保法》、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文件要求,在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方面,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治理环境污染,全面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好环境安全。同时,进一步强化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狠抓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以保护环境为前提;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制,同时建立完善减排长效机制,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

督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以污染防治为主线,以环境整治为重点,以总量减排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并通过完善应急预案等方式,切实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县环境和饮用水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安全日常监管、环境风险评估队伍,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等长效机制,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创无限生机,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副州长李国沛,州环保局局长邹春明,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树忠,副县长冯锐以及省州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