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经济体制改革督导组督导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12.10.2014  16:28
10月10日,由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张懋功率队,省政府办公厅、省水利厅、省政府金融办和省政府研究室等四个单位的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省委经济体制改革第八督导组对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督导。省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琳玻向督导组汇报了工作。汇报会由省社副主任单昆生主持,省社综合改革办公室成员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议。 会上,省社李主任就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向督导组进行了汇报。李主任指出,今年以来,省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省社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把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实际,通过深入调研,制订方案,明确改革的思路、目标和方向,确定推进的路径、路线图和时间表,在工作节奏上,与总社始终保持一致,与省委、省政府总体安排相同步,确定在4个州(市)、55个县(市、区)开展全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出台了《云南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和四个专项方案(云发〔2014〕14号文件),把全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全省农村深化改革范畴,高位推动,全力推进。目前,全系统以贯彻落实云发〔2014〕14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已有三分之二的试点县(市、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通过了当地党委、政府批准并实施,各项工作在积极稳妥推进中,下一步就是要按照云发〔2014〕14号文件精神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在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听取汇报后,省委经济体制改革第八督导组组长、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张懋功及督导组成员对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所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张懋功指出,省供销合作社虽然不是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但供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做了大量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呈现出五个显著特点: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安排了专项经费,加强了对试点州(市)、县(市、区)的督导工作。二是思路清晰。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形成了有针对性的方案。三是定位准确。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就是要向实体性的方向推进,建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分忧的以合作经济形式服务“三农”的重要组织。四是举措有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各项举措实实在在,可操作性强。五是推进有序。围绕目标任务,有时间表和路线图,分步骤地有序推进。在谈到做好下一步工作时,张懋功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希望省供销合作社继续加大力度,全面推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

  责任编辑:张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