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晓珊:强化教育督导 确保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目标
均衡发展年度目标
廖晓珊
(2015年7月15日)
同志们:
2010年底,我省“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后,省委、省政府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根据省政府要求,到2020年,全省95%以上的县、市、区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培训会,主题是以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下面,我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精神
7月3日,省人民政府在玉溪市召开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现场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任务,推动全省基础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会上,高峰副省长与各州市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签订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书,高副省长着重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我省义务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巨大差距,对下步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他指出,均衡发展是继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之后的又一战略性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义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正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知耻而后勇”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认清形势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奋力赶超,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明确要全力做好下步工作: 一是 要明确目标、细化方案。各州市要根据本州市的总目标和年度目标,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按照“一县一案、一校一策”思路和方法,研究制定本州市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 二是 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通过建立严格、明确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以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确保目标实现。 三是 要加强督查、强化考核。“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任何一项方针政策,任何一项工作部署,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只会半途而废,不抓落实,再好的蓝图也会落空。要实现2020年的目标任务,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今后,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纳入安排项目、下拨资金的重要依据。
会上,杨杰副秘书长明确要求:今年要申报国家评估的17个县,要按照高峰副省长的要求,切实加快工作进度,于8月20日前完成县级自评和州市复核工作,并及时报省教育厅。
各州市、县要认真学习领会高峰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二、找准差距,进一步提高认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奠基工程之一。教育部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国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和认定工作,标志着国家已全面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认定工作。这是继“两基”以后,国家对地方政府发展义务教育新一轮“国检”的开始。我们要像抓“两基国检”工作一样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一)工作进展处在全国末位。 我省义务教育发展整体水平还比较低,尤其是在推进均衡发展方面,差距巨大。要达到国家要求形势异常严峻。目前,工作处于全国末位。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856个县(市、区)中,已有29个省份的804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认定,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地已整体性通过国家验收。与西部12省相比,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县四川有34个,陕西有21个、新疆有17个、甘肃有11个、重庆有10个、青海有9个、西藏有8个、宁夏有8个、广西有5个、贵州有4个,而我省仅有5个县(市、区)通过省级验收,至今还没有一个县正式通过国家的评估认定,工作进度处在全国末位。
(二)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一是规划 目标难以完成。2011年6月,省政府与教育部在北京签署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了“到2020年底云南省累计129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同年,省教育厅提出了我省的实施规划,确定了“到2012年,全省有38个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初步均衡,到2015年,力争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初步均衡,其中,2012年实现初步均衡的38个县(市、区)达到基本均衡目标”。今天看来,这些规划目标都落空了,我们不得不将原定的初步均衡、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调整为只作基本均衡督导评估,即“两步并一步走”。按照省政府与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今年我省要向国家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20个,但时至今日仅有4个县完成省级督导评估工作,其中富民县是提前完成的,其他17个县的工作推进缓慢、严重滞后。大家都要认真查找原因,我们原先抓“两基”责任哪去了?劲头哪去了?精神哪去了?在座的县长、教育局长、督导室主任,你们已经将克期完成基本均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了没有?
二是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率低。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行“县级自评、地市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四级联动督导评估工作体系,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总的可以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一个门槛”:指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两项内容”:包括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和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措施;“一个重要参考”:指公众满意度。同时,将“三个增长”不达要求、弄虚作假、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纪违规行为等纳入“一票否决”。截至2014年,我省129个县(市、区)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的仅有13个县、占10%,不达标的县多达116个、占全省的90%。其中,有45个县(市、区)基本办学标准达标率在50%以下。此外,基本办学条件10项评估指标中,我省中小学在生均占地面积、生均绿化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体育场地面积等方面达标率都较低。
2015至2016年规划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39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10项指标中达到7项及以上办学基本标准学校比例占80%以上的有盘龙、沾益、个旧、宁洱、瑞丽、华坪、玉龙、德钦等8个县(市、区),其中仅有德钦1个县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达到100%。小学和初中达标率在50%以下的有10个县,分别是官渡、威信、马龙、罗平、江川、巍山、维西、临翔、凤庆、云县等县(市、区)。
39个县(市、区)中,中小学生均体育场地面积达标率在60%以上的仅有7个县(市、区),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绿化面积达标率在60%以下的仅有14个县(市、区),生均占地面积达标率在60%以下的仅有5个县(市、区),音体美器材配备、百名学生计算机、生均图书达标率在60%以上的不到半数。
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制约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症结也是多方面的,有历史的原因、自然的原因、经济的原因、思想观念和政策措施的原因等等。就主观原因来说,高副省长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目标不明确。三是责任不落实。四是措施不得力。
(三)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既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和政府的要求 。《义务教育法》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作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2011年,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工作目标。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省政府于2012年、2014年先后印发了《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今年6月17日,陈豪省长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调研时指出:“教育是经济平稳发展的战略性动力,不抓教育的州市长是失职的州市长,抓不好教育的州市长是不称职的州市长”,对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省经济社会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要求我们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就是要从提高适龄儿童入学普及率转变到让每一个孩子都接受公平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工作重心要由原来的普及转向到实现均衡发展。从办好一批重点学校转变到办好每一所学校,从保证孩子们“进得来”、“留得住”,向“学得好”,从追求办学数量规模转向追求教育质量效益的提升,这一切的出发点都是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义务教育是最为基础的公共事业之一,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领域,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目标。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既是解决现阶段教育诸多矛盾和问题的根本方法,又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既是一项民生工程,又是一项政治任务。
义务教育是教育公平的基础,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人数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省上下各级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又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建立一种长效的保障机制。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涉及面广,要求高,任务重,要加强统筹协调。
三、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一)依法履职,加强领导。 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提升国民素质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把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根据这次会议的总体部署,成立工作推进协调机构,统筹规划,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准确把握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标准和要求。 去年年初,我们先后印发了《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等文件,建立了义务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科学评估体系,它从多个维度进行考量和评估,纵横关联、相得益彰,更加强调开放性、充分体现公众参与性,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完成的评估办法,是以人为本的评估办法,是与时俱进的评估办法。
(三)细化措施,完善方案。 省政府已经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完成本地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规定完成时限,安排部署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四)认真开展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省当前和今后几年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每年将对20多个县进行督导评估,各级督导部门要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格标准条件,认真督导评估,所做督导结论要经得起历史检验,要获得老百姓的认可。教育督导部门要提前介入,充分发挥监督指导、督促落实、以评促建的作用。
同志们,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形势严峻、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我们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间表、路线图,以党的十八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弘扬“两基”精神,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极端负责的态度和敢于担当的精神,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努力开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