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督导检查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2018 年 4 月 24 日至 26 日,水利部珠江委员会副主任谢志强率督导检查组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第一次督导检查。省水利厅副厅长胡荣、省水利厅河长(湖长)制工作处主要负责人,临沧市副市长牟洪操、临沧市河长办、临翔区、双江自治县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督导检查会议,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按督导检查组的要求汇报了全省及市、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
督导检查组围绕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情况、河长湖长履职情况、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情况、基础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等五个方面,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巡查、查阅台账、座谈汇报等方式,听取了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的专题汇报,详细检查了临沧市临翔区、双江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到临翔区南汀河、西河城区段及双江自治县南等水库、勐勐河城区段等实地检查了河长制公示牌,以及河道治理和水源地保护情况,对市、县(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市县要进一步加大河长制工作力度,加强河长制年度工作筹划、河长巡河巡湖,加快“一河(湖)一策”、“一河一档”、河长制信息化建设,加大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取土、非法网箱养鱼捕鱼、倾倒垃圾等,进一步完善河长公示牌相关信息。
4月26 日在双江自治县召开的座谈会上,省河长制办公室向督导检查组汇报了全省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督导检查组现场反馈了督导检查意见。督导检查组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二是工作有力,措施到位;三是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对于下一步工作,督导检查组要求,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创新河长制湖长制,结合云南各地实际抓出特色抓出成效。三是上下合力,稳步推进,加快“一河(湖)一策”等基础性工作,把河长制湖长制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要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