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督导云南省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工作

29.09.2016  17:43

 

 

农业部督导云南省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工作

 

2016年9月上旬,农业部农业转基因试验监管第四督导组由张宪法同志带队,深入云南省行政区内的农业和涉农科研教学单位,开展转基因专项督导。

农业 转基因是一项新技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全球转基因研发势头强劲,发达国家都在抢占这个技术的制高点,很多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跟进。党中央对转基因工作要求明确具体,一以贯之,即研究上要大胆,坚持自主创新;推广上要慎重,做到确保安全;管理上要严格,坚持依法监管。

  我国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加工审批办法》,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为杜绝科研单位研发人不依法开展试验的现象,督导组重点检查农业行政部门按条例规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监管工作;检查中央驻滇、省级、州级五家科研单位成立以法人为组长的安全工作小组、落实研发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安全制度、采取安全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完善档案管理、进行田间作物抽检等内容。检查了一个企业经农业部批准在云南进行的小范围中间试验现场。督导组在云南省大田种植已抽检157个样品、种子生产(制种)已抽检29个样品、品种审定已抽检15个样品均为阴性的基础上,又进行了15次抽检,结果均为阴性。

督导组通过实地察看,实物抽检,现场访谈,核查档案,认为云南农业转基因试验,落实了法律法规的要求。强调广泛主动做好宣传工作:农业系统内部要弄懂转基因知识,弄清法律规定,确保依法行政。要积极向各级领导干部、向社会宣传转基因科普知识,科学对待转基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