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菊率第一督察组督察河长制工作和河长履职情况

12.12.2018  10:03

  12月10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率第一督察组深入云县,督察南汀河、罗闸河云县段河长制工作和河长履职情况。

 

  督察组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的方式,查看南汀河云县幸福段、罗闸河云县茂兰段、晓街段河流保护治理情况,听取云县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及运行、制度建立及落实、“六大任务”推进落实、基础工程推进、特定事项落实、市级联系部门工作开展等情况。

 

  督察组充分肯定了云县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县委、县政府,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临沧市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点,结合国家、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建立机制、完善体系,突出重点,上半年督察问题整改成效明显。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察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自觉,责任担当,以更高的站位,履行巡回、护河、治河等职责,切实抓好河长制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形成党政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要贯彻实施好《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和刚刚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

  四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相结合。

 

  五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因地制宜,解决好突出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任李国荣,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原等参加督察。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