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督察组到大理州督察大理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
本报讯(记者 朱蕾) 7月5日至6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巡视员王春秋率自然资源部督察组到我州,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资料、实地督察调研、召开督察情况工作反馈会等形式,就大理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佳晨,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出席督察情况工作反馈会并讲话。
督察组先后到大理市下关镇、大理镇、银桥镇、喜洲镇、湾桥镇,就土地征收、失地农民多元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审批、建房管理、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等工作进行实地督察调研。
督察组指出,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三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改革目标,牢牢把握“四条底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改革措施,扎实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希望大理结合实际,进一步以三项改革试点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工作统筹融合,加快总结提炼试点中形成的制度性成果,完成好改革任务。
杨健在表态发言中表示,督察组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较强,对加快推进我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我州上下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和“四个意识”,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把改革试点与洱海保护治理、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等重点工作统筹结合起来,确保圆满完成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将认真吸收采纳督察组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确保改出经验、改出实效。
州委副书记袁丽娟主持召开了大理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汇报会。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赵乔贵,州政府副州长傅希,州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吴运军陪同督察调研并参加工作汇报会及督察情况工作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