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督察督导组到大理督导河长制工作

06.11.2017  09:37
 

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 通讯员 曾彪) 10月31日至11月1日,以云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孙乔宝为组长的云南省政协澜沧江水系(云南段)推行河长制督察督导工作组到我州督导澜沧江水系(大理段)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省政协督察督导组一行先后到大理市阳南溪实地查看水源保护、入湖水质变化、阳南溪综合治理的工程实施情况;到州河长办、大理市河长办查看痕迹资料,听取工作汇报,仔细了解河湖库渠分级名录确定、工作方案制定、组织体系建设、制度的建立执行及主要任务实施等情况。

督察督导组指出,大理州自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在全省率先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在澜沧江流域(大理段)河长制工作中,大理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督办到位,通过河长制的实施,流域内干部群众河道保护意识和管理河道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律意识逐步增强;“群众、乡镇、村组、部门”四位一体,工作合力逐步形成,涉流域的众多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各级各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流域水环境进一步改善、成效明显。

督察督导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在澜沧江水系(大理段)推行河长制工作中,要在总结前一阶段取得的成效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紧盯目标,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地生根,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州政协副主席、州级督察长张松陪同督导。

州水务局、州河长办、州发改委等州级部门及大理市相关领导参加了督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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