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农业局七强化七着力开展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做好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严防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县农业局结合行业特点积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制定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农服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农服中心、县局属相关站所。
二是强化农产品源头监管,着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全县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48人/次,执法车辆90台/次,共检查农资经营企业14个/次、个体工商户462个/次,查处农资当场处罚案件5件,查封(扣押)和没收非法经营、过期、假劣农渔药等农资产品156.23公斤,货值金额0.396万元。共排查出农产品生产单位一般隐患5项,已整改5项。
三是强化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着力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督促检查。重点对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基地开展是否有投入品采购和使用记录、是否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投入品、是否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等内容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户272个/次,检查的水果、蔬菜、水产品基本代表县域内生产并在春节期间上市的各类农产品。
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着力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春节期间,共到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取样开展农残检测3批次,共检测蔬菜、水果等样品281个,检测合格276个、合格率达98.2%;超标5个、超标率1.8%。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
五是强化生产指导,着力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不断强化农产品生产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与辖区内的重点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等共签订《元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农产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68份。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指导,引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
六是强化舆论监督,着力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采取治理整顿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指导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督促规范生产、安全收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共出动宣传车67辆/次,宣传人员310人/次,开展安全宣传132次;开展安全培训13次600人/次,接受咨询人数2630人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明确规定的禁限用农药品种》等宣传资料2410余份;与下级行业单位和监管对象签订安全责任书77份,召开动员大会或视频会6次。
七是强化应急值守,着力加强信息报送。春节期间安排专人值班,严格遵守应急值班制度,做到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并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切实做好整改提高和查缺补漏工作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