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两年内将达本科水平

01.09.2015  17:09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更好地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经省政府批准同意,近日我省出台了《云南省建立和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生均拨款制度实施意见》,我省高职院校的生均拨款标准2017年将达到本科1.2万元的水平。

实施意见中明确,16所由省财政厅安排生均经费的省属高职院校以及本科院校中的高职学生提高生均拨款标准的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由州(市)财政承担办学经费的8所高职院校和2所本科院校中的高职部分,所涉及的9个州(市)政府全部承诺到2017年达到1.2万元的投入水平,并制定了分年度的投入计划,保证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到位,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依据各州(市)对高职生均提标的努力程度、高职教育改革情况和经费管理情况,对各州(市)实行“以奖代补”,用于激励和引导州(市)建立和完善高职生均拨款制度,奖补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