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廉洁警钟长鸣 第二季度廉政教育生动务实
“要明形势、讲政治、敬权力、尚清廉、强道德、正作风、尽职责。”在6月27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的第二季度廉政教育大会上,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周和玉的要求,警醒着参会的每一位检察人员。
这只是云南省检察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缩影。早在今年2月初,云南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分工方案》,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同时,严格实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上半年,院党组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15次,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步开展。
除了制度的保障,云南省检察院目前已在全省三级检察院推广应用“全省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据悉,该平台从传统的“以人、以案为中心”的监督模式向“以权力运行为中心”的监督模式转变,能及时发现检察权运行中的不规范、不严格问题,增加硬约束、减少随意性,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从传统的人工事后监督模式向信息化同步监督模式转变,监督触角深入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不仅构建了即时、实时、动态、智能的监督平台,还可以通过分析评估、结果运用等功能进行同步防控,有效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从单一防控点监督模式向整体防控面监督模式的转变。系统设置了案件监控、线索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功能,不同功能模块之间相互补充,运用不同排查规则对同一案件、事项多个风险点进行逻辑判断,筛查粒度更加精细,保障了风险排查全面、准确、到位,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与此同时,云南省检察院紧盯年节假期重要节点,每逢节假日前下发加强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范和杜绝违反廉洁纪律规定问题的发生。除此之外,省院在节前都组织检查组,分别到省院机关及州市院、基层院开展明察暗访。据悉,上半年省院共派出6个检查组,先后到20余个州市县院开展明察暗访,有力促进作风建设。
会上,周和玉结合省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提出七点意见:一要明形势,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二要讲政治,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三要敬权力,全体检察人员务必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 四要尚清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五要强道德,要增强道德观念;六要正作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司法作风建设;七要尽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省院监察处处长杨旭传达了省纪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有关问题解答,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随后,组织全院检察人员观看教育片《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