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取得突破

21.06.2016  16:04

 

为加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工作,2008年以来,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陆续研究制定了11个单项定额标准。 2015年12月,在以“单项定额标准推进”的方式开展定额标准研究的基础上,采取了以“整体规划,部门推进”为方针,选取了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卫计委4个部门作为部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试点单位。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以成本要素法为核心,采取摸底调查、分类编制、共同审核、发布实施的工作步骤,有序推进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编制工作。

经过半年的试点,目前云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 一是 进一步调动了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积极性,解决了单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推进缓慢、工作开展与整个预算改革的要求、预算管理需求不相适应等突出问题。 二是 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作为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解决预算编制不准、预算审核依据不充分等突出问题的“催化剂”作用初步显现。 三是 4个试点部门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已经编制完成,待正式发文后,相关定额标准将在2017年的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绩效评价全过程中得到运用。 四是 为大范围的开展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探索了新的路径、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初步实现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有据可依,预算管理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