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 全国及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开展职工书屋 建设工程成果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
根据全总安排,为继续推进工会职工书屋建设,落实2016年全省职工书屋建设任务、组织开展工会职工书屋建设情况调研工作,省总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
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在认真考察验收的基础上,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基层单位作为2016年度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详见附件1)。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由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联合配给书籍和牌匾,申报单位提供必要的书屋场所。
二、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
各州、市总工会及部分省级产业、厅、局(公司)工会以基层单位为主,按名额分配组织推荐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由省总工会配给书籍和牌匾。
三、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注意事项
(一)凡已建立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单位,无需重复建设,重复挂牌。有图书室或阅览室的单位,职工书屋建设均以图书室或阅览室为基础进行补充、完善。省总委托州(市)总工会和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按标准验收,示范点的书屋牌匾随书籍一起配送。
(二)各州(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厅、局(公司)工会申报职工书屋示范点须分别按照名额分配填写《2016年度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附件2)、《2016年度云南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附件3),纸质表格和电子版均需报送,纸质表格填写完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省总工会宣教部同时报送。请务必于2016年5月30日前报送,以便于核查、配送书籍和统一制作职工书屋牌匾(书籍和牌匾直接配送到各职工书屋示范点,附件中相应的联系人请填写申报职工书屋示范点单位的相关负责人)。
四、职工书屋建设工程成果调研
(一)调研目的
根据全总的安排,今年将对8年来各地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总结和宣传典型经验、工作成果,发现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职工书屋建设工程创新发展。
(二)调研内容
1.全省工会职工书屋发展总体情况,特别是农民工、一线职工、青年职工聚集的地区、行业职工书屋建设情况等。
2.各地工会、企业在职工书屋建设、管理、使用以及开展职工读书学习活动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
3.职工书屋工程在提升职工素质、促进职工阅读学习成才、促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效、典型案例。
4.职工书屋建设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意见建议。
(三)调研报告报送
请各州(市)总工会、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根据调研要求,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2000字左右的职工书屋建设发展总体情况调研报告,同时报送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基层单位典型1-2家,并附职工书屋建设数量(包括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云南省职工书屋示范点以及自建职工书屋示范点3类)一份(附件4)。基层单位典型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内容精炼,突出做法和成效,有实例、数据,并配照片。相关材料电子版于5月30日前报送,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 下载 )
1.云南省总工会2016年度职工书屋建设名额分配表(1-3)
2.2016年度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
3.2016年度云南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
4.职工书屋建设工程成果调研数据汇总表
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联 系 人:陈 春
联系电话:0871-64143826
0871-64141875(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昆明市篆塘路54号
邮政编码: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