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评估组对三县(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区)进行市级评估考核

30.08.2016  12:08

8月22日至25日,保山市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估考核组,对隆阳区、昌宁县、龙陵县(以下简称“三县(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区)工作进行市级评估考核。评估考核组由技术专家组和现场检查组组成。

 

评估考核组向降阳区通报评估考核意见

评估考核组结合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区)的6个基本条件及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进步三方面的22项指标,采取资料查阅、现场检查、会议审查等方式进行评估考核。分别对三县(区)的《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区)规划》实施评估报告、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和创建影像图册等档案资料进行了审查;对经济发展指标与绿色发展要求进行了分析;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城乡生活垃圾收处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等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等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对环境卫生及生态文明传播、绿色学校创建成果巩固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情况进行了复核。

 

检查龙陵县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评估考核组分别召开会议听取县(区)人民政府汇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向三县(区)反馈了技术组和现场检查组的意见以及整改完善的问题,通报了评估考核意见。

 

评估考核组向昌宁县通报评估考核意见

评估考核组认为,三县(区)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保山生态文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实施了《生态文明县(区)规划》,组织机构健全,目标任务明确,保障措施有力,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省级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评估考核,隆阳区和昌宁县基本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的6项基本条件和22项指标考核要求,同意通过市级评估考核;龙陵县基本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的6项基本条件和22项指标考核要求,原则同意通过市级评估考核。

 

现场检查昌宁县中医医院医疗废物收处情况

评估考核组要求,三县(区)要针对存在问题,按期完成整改,并于10月3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市环保局审核后,报请省环保厅组织技术评估。

 

技术专家组审查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