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到沙龙镇进行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申报现场核查

16.10.2014  15:08

 

2014年10月10日,省环保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副处长李湘、仝斌,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张星梓,在州环保局生态科科长李禹胜,祥云县环保局局长李德明、 副局长顾荣祥的陪同下,到祥云县沙龙镇,对申报的第九批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组首先对沙龙镇的文化广场(水涨地)、州级生态村、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等处理设施、镇容镇貌(村容村貌)、环保村规民约、环保宣传等方面进行 了现场核查;随后,听取了沙龙镇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根据《云南省省级生态乡镇(街道)申报及管理规定(修订)》对申报材料、台账资 料等进行了核查。核查组充分肯定祥云县沙龙镇经济发展较快,乡镇建设完善,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始终坚持“生态立镇”战略,全面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 法律法规,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的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在全县具有代表性,基本 具备了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的申报条件。同时也指出乡镇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省厅核查意见,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和环境投入、推进基础工程建设,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早日完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争取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