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顺利完成
近日,随着最后一批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预算单位成功上线,云南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推广实施工作顺利完成。我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按照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部署,于2014年2月启动,同年7月1日第一批预算单位成功上线,在2014年11月1日和2015年4月1日分两批相继完成后续预算单位的上线工作。截至目前,我省省级预算单位已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管理。
一、准备充分,推进迅速
我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工作在启动之初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成立了由省财政厅厅长任组长,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各代理银行和项目实施公司广泛参与的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省财政厅国库处、科技处、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和9家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相关业务和技术人员,赴湖北和重庆两省(市)考察学习了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拟定了一系列的电子化管理办法以及财政与人民银行、财政与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间的支付电子化管理协议范本。
我省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在人行、各代理银行和项目实施公司等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及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制定实施方案、设备政府采购和部署、安全支撑体系建设、业务流程梳理、系统开发、网络和系统联调、管理办法制订、业务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为之后成功上线运行和覆盖所有省级预算单位夯实了基础。
二、业务全面,成果显著
一是实现了上线业务类型全覆盖,包括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和实拨资金业务。二是实现了上线业务环节全覆盖,打通了财政与人民银行、财政与代理银行、代理银行与人民银行以及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之间全流程节点的资金支付、汇划、清算等业务。三是实现了代理银行全覆盖。代理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全部9家商业银行在第一批同步上线运行。另外,结合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需要,为方便预算单位缴纳各项公共事业性收费及社保费,我省首家研究制定了托收业务电子化支付实施方案,并获财政部批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减轻了财政、人行、商业银行和预算单位的工作量,提高了财政资金的拨付效率。
三、优化流程,稳中求进
我省在成功完成上线后,经过积极讨论研究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云南省省级国库集中支电子化业务流程优化方案。本着安全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流程进行优化调整,精简重复的流程节点,增加账户信息维护审核流程,将管理控制职能前移,并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管理控制功能,让包括收付款账户信息在内的各项支付凭证信息均由系统自动判断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的管理控制功能,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