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组织省管核技术利用单位负责人进行核安全文化宣贯

26.12.2014  14:08

 

2014年12月19日,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在昆明组织全省96家省管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负责人和省辐射站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核安全文化宣贯,实际到会78家单位144人,省环保厅辐射处派人到会指导。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理性、协调、并进”的新核安全观,落实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新要求,应对新挑战,强化核行业从业者法律意识, 2014年9月1日,国家核安全局正式发文,决定在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期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通过法规宣贯和核安全文化教育,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全面提升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水平。按照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宣贯推进要做到“覆盖全体持证单位,覆盖全体骨干人员”的两个“全覆盖”,落实“违规操作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的两个“零容忍”。省环保厅要求省辐射站负责省管核技术利用单位负责人和骨干的宣贯,并在2014年12月完成省管核技术利用单位负责人的宣贯。

本次宣贯的主要内容是《加强核安全建设、不断提高核安全水平》、《辐射事故案例与经验反馈》和新的《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精神,并通报了近三年来省管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取得了较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