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顺利通过“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省法制办顺利通过“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2015年9月11日,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第八组对省法制办“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组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谢群副厅长担任组长,经过与省法制办各单位负责人座谈、查阅台账、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检查组认为省法制办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有力,多措并举,普法用法与本职工作结合紧密,创新点多,重实效,为全省“六五”普法工作的整体推动做出了贡献。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基础,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办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处长、机关党委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在其他会议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意见》。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法制业务培训,编撰法律文件汇编,订购法制教育报刊杂志,印制法制教育宣传品,并及时拨付到位,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文化建设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发挥表率作用。办党组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时,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法制原则,坚持公开透明的决策运行机制,未发生因不依法执政、依法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或现象;未发生因违法决策被追究行政或纪律责任的现象,没有发生因违法乱纪被追究纪律或刑事责任的行为。
(2)完善机关干部法律学习制度。采取定期集中授课、开展专题讲座、组织讨论、自学等多种形式,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办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全办职工紧密结合各自工作,抓好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显著增强。
(3)完善规章制度,促进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办党组高度重视机关自身建设,以干部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先后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接待和财务开支的通知》等文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建设法治型机关打下坚实的基础。
2.抓好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1)为省政府领导制定集体学法计划,邀请了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卓泽渊、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等知名专家学者为省政府领导进行集体学法授课,并做好相关工作的服务保障。
(2)坚持“领导先学、机关先行”的工作作风,大力营造学习氛围,除了日常工作中的制度性法律宣传教育外,办领导还结合下基层调研的时机,了解普法教育开展情况,向州市法制机构干部职工宣传法治理念和法律常识。
(3)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提高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2011年以来,共组织全省960余人参加《行政强制法》师资培训。积极为多家省级行政执法部门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供指导服务。组织法制督察培训班11期、全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班4期、全省政府法制业务培训班2期。2014年,和北京大学联合举办法制干部依法行政高级研修班;201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以及开展了《行政诉讼法》《立法法》的专题培训;近期还将开展沪滇合作,组织全省法制系统工作人员到上海市委党校第五分校参加云南省深入推进县市政府依法行政研修班的学习。每年都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参加省普法办举办的普法骨干集中培训,并完成“六五”普法工作的经验总结按时报送省普法办。
(4)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2012年3月,我办成立了一支10人的法律志愿者服务先锋队,先后两次组织前往昆明市永昌社区和华山社区,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在开展挂钩扶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注意向当地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5)积极为南博会和昆交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与司法厅及省律师协会和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合作,组成了由执业律师、高校法学教师、省律协工作人员、省法律顾问室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律咨询服务团队,为中国-南亚博览会暨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3.抓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1)2011年以来,先后编辑出版了《新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手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理论与实务》、《法规规章汇编》等书籍。承办《云南大百科全书·法制卷》编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撰写了政府法制工作条目相关内容。完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22期,《云南政府法制》18期。
(2)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法律知识和政府法制工作,为网民提供权威的法制信息。积极做好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内容,增设省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许可等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政府法制的最新动态,特别是对新法规、规章、立法动态和法制新闻进行了报道,社会反应良好。
三、围绕中心,认真履职,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健全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重要位置,重视立法项目立项论证,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立法工作计划,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前介入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调研,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加强与省人大和起草部门的沟通与衔接;采取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立法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众的有序参与。五年来,共有76件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上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得到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2.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废止和修改了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征地拆迁制度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件。会同52个省级部门对现行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妨碍公平竞争的内容进行了清理;并配合省商务厅对1996-2013年制定的215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862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商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以及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完成了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清理。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迪庆州香格里拉县、怒江州泸水县、文山州文山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各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审查、确认、公告云南省移民开发局、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等30多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卫生、工商、农业、环境保护等13个系统1000余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办理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等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案件50余件。对16个州市人民政府和44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2009-2012年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评议考核,对10个州市政府和20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表彰奖励以及办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58000余人(次)。
4.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做好案件办理工作,2011年以来,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申诉400余件,基本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16个州市政府和部分省级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了专项督查。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在全省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目前,昆明、丽江等12个州(市)的34个县级政府相继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
5.加强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增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实效。五年来,我办共对省政府办公厅转请我办审核521件省政府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均得到了采纳。对全省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报送登记的556件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了审查。共收到16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审查结果书面反馈给提出审查建议的单位和个人。
6.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好法律顾问服务。组织完成第四任省政府法律顾问及其助理的聘任工作,并增加特聘省政府法律顾问3名。修订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公文处理规则》等制度。2011年以来,共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对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单位转来我办审核的300余件涉及省政府的重要协议等事项提出了法律意见。
7.有效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工作。我办认真组织实施以省政府名义举行的重大决策听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督促,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通过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拓展了获取意见和建议的方式,扩大了听取意见的范围,使重大决策听证成为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开展决策的规范自觉行为,行政机关的决策水平更加科学民主。2011年至2015年,全省共举行重大决策听证4778项,其中,以省政府名义举行的重大决策听证1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