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召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专家论证会

17.04.2015  17:31
 

省法制办召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性

法规的决定(草案)》专家论证会

 

2015年4月16日下午,省法制办在五华山省政府办公楼3楼第八会议室召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专家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会议由省法制办副主任张学武主持,就废止《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历九月初九日定为云南省“敬老节”的决定》《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云南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3件地方性法规和修改《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云南省劳动就业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论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内司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协社法委和省政府法律顾问到会发表意见,省法制办行政立法处有关人员到会听取意见。

  专家论证会会场

 

  省法制办副主任张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