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省地震局召开防震减灾座谈会

05.05.2017  11:55

省民政厅 省地震局召开防震减灾座谈会

省民政厅段丽元厅长在座谈交流中发言

省地震局皇甫岗局长在座谈交流中发言

省民政厅李国材副厅长在座谈交流中发言

 

5月2日,省地震局皇甫岗局长、王彬副局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一行6人到省民政厅就当前地震灾害形势与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开展座谈交流。省民政厅段丽元厅长、李国材副厅长及厅办公室、救灾处、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等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省地震局皇甫岗局长在座谈交流中指出,地震是群灾之首,尤其是破坏性地震给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和损失,省民政厅与省地震局长期以来紧密合作,在共同开展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效,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尤其是近年来,双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按照省委、省政府“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的方针,共同推动我省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迈上新台阶。之后,双方就如何做好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开展了务实而深入的研讨。

省民政厅段丽元厅长在座谈交流中指出,在大力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的关键阶段,省民政厅与省地震局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发挥实效,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段丽元厅长就如何建立省减灾委办公室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联系机制、继续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开展地震灾评与地震农房保险合作、充分发挥省灾害防御协会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等问题发言时谈到:

一是加强沟通,有利于建立常态化日常工作联系机制

2016年12月,党中央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统筹灾害管理,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减灾委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减灾委办公室在灾情信息管理、综合风险防范、群众生活救助、科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和能力建设,要建立各级减灾委员会与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机构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统筹谋划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去年2月,省减灾委办公室(省民政厅)提出建立健全云南省灾情会商制度以来,双方共同开展跨部门灾情会商5次,进一步规范了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报送和信息发布工作,促进交流互动和信息共享,取得良好成效,得到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和省政府充分肯定。

下一步,应根据中央《改革意见》中要实现各种灾害风险隐患、预警、灾情以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的要求,积极探索在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预警信息发布;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物资调运机制;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灾情统计上报、灾害损失评估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制度,提升协同保障能力。

二是协同配合,有利于促进继续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

2008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200多亿元资金,实施涵盖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紧急救援等多个方面的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10大能力建设。2013年至2017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

省民政厅以实施10项重点工程为契机,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逐步建成以中央救灾物资昆明储备库为中心,昆明、昭通、曲靖、红河、大理、楚雄、普洱、文山、保山9个省属分库为基础,7个州(市)库为辐射,92个县级库为支撑,乡镇储备库(点)为补充,布局合理、点面结合、辐射全省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救灾物资储备库已基本覆盖了全省多灾易灾地区。

但对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较大差距。下一步,双方要在全面扎实总结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10大能力建设以来所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提出新一轮的实施以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为主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请示意见。

三是横向联动,有利于深化地震灾评与地震保险等方面的合作

中央《改革意见》中提出要研究制定防灾减灾救灾信息传递与共享技术标准体系,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涵盖主要涉灾部门的自然灾害大数据和灾害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制定灾后损失评估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灾害损失评估的联动和共享机制。

改革意见》还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加快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统筹考虑现实需要和长远规划,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结合灾害风险特点,探索巨灾风险有效保障模式,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与、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

2012年2月,云南省率先开展《云南地震保险制度构建及实施研究》课题研究,2013年8月,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同意云南开展地震保险试点工作,2015年8月,云南省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在大理州落地。

开展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以来,2015年昌宁“10·30”5.1级地震波及大理州永平县,获得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赔付资金753.8万元,2016年云龙“5·18”5.0级地震保险理赔2800万元,尤其是今年3月27日大理州漾濞县5.1级地震发生后,调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启动绿色理赔通道,现场查勘、现场定案、现场理赔,于3月28日支付赔款2800万元,有力支持了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快速高效的保险理赔离不开省地震局的协同配合,是以地震部门快速准确的震级灾情速报、科学权威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为依据开展完成的。

2017年,计划继续推进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在总结大理经验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在玉溪市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下一步,我们的工作思路是:围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分步骤、分层级构建以政府灾害救助体系为基础、政策性保险为基本保障、商业保险为有益补充的三位一体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为构建巨灾保险制度进行有益探索,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四是纵向贯通,有利于促进省灾害防御协会深度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根据中央《改革意见》提出的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的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善社会组织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政策措施,将社会力量纳入灾害救援体系,发挥其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受灾群众危机介入、生活支持和社区关系修复服务、心理援助、情绪疏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014年鲁甸6.5级地震发生后,省民政厅迅速在救灾应急指挥部设立“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协调服务组”,同时建立“云南社会组织救援服务平台”,成立“鲁甸8·03地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救灾,组织社工专业人才进入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鲁甸地震云南民政救灾工作有两个“第一次”:一是第一次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救灾,二是第一次组织专业社工人才参与后期工作。自此,“云南社会组织救援服务平台”,一直延续下来,充分利用民政主管社会组织的优势,建立了社会组织数据库,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救灾。

2016年4至10月期间,积极引导云南众益志愿者服务中心(壹基金)在昭通威信、彝良、盐津洪灾,鲁甸风雹灾,楚雄武定洪灾等地向受灾群众发放粮、油、衣物等救援物资。协助香港乐施会在昭通盐津、楚雄大姚开展灾害援助项目,办理外事备案手续。目前,正在与香港乐施会商谈合作开展“云南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联动机制与工作平台构建项目”。

在与省灾害防御协会合作方面,一是根据灾害防御协会牵头组织研究提出的《主要自然灾害趋势预测及防灾减灾对策建议》和省政府的批示要求,以省减灾委名义向各州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印发阶段性的“主要自然灾害趋势预测及防灾减灾对策建议”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二是抽调精干力量参与省灾害防御协会组织的《云南减灾年鉴》编写工作。

2017年3月,为进一步统筹协调社会力量有序高效参与救灾工作,进一步提高救灾工作整体水平,省民政厅向各州、市民政局下发了《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协调有力、规范有序、配合有效的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下一步,还将继续探索包括省灾协在内的广大社会组织在常态减灾、紧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各个阶段和环节,全方位深度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制度机制。

座谈交流中,双方一致认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是过去一年多时间里,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河北唐山市调研考察、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中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在科学分析我国灾害形势的基础上,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根本遵循,为我们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大家要不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讲话中“一个国情”“一个理念”、“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两个事关”“四个力”的核心要义,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等党中央、国务院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我省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

省民政厅将于近期组成由段丽元厅长带队的工作组联合省地震局座谈交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