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六五”普法获评优秀

09.11.2016  16:07

      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文通报“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结果,省检察院被评为优秀等次,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被表彰为全省“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在“六五”普法期间,省检察院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服务建设“平安云南、法治云南”为目标,主动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充分发挥全省检察机关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三级矩阵的作用,紧紧围绕检察机关的大型主题活动、重大工作部署、查办的重大案件以及检察英模先进事迹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等活动,做到了报刊上有文字、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图像,图文并茂、声形兼备,为“六五普法”宣传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通报中,云南检察机关还有景洪市检察院、漾濞县检察院、隆阳区检察院、盈江县检察院、贡山县检察院5个检察院荣获先进集体、文山州检察院张永、普洱市检察院杨桃、弥渡县检察院董加利、临沧市检察院黄光瑜4人荣获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