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跨省核查结算

24.03.2016  11:25

近日,我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实施方案》要求,借助“互联网+医疗”思维,通过云模式,顺利完成新农合跨省核查和结算系统部署,并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实现联通和数据信息交换。

新农合跨省核查和结算系统投入运行,标志着我省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再上了一个新台阶,具备了跨省核查和结算能力,参合群众在跨省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将更加便捷。同时,可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假发票、假凭证等套骗新农合基金的行为,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参合群众利益,构筑了又一道坚固的“防火墙”。



发布部门: 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