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19.04.2016  17:38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6年4月1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有优势、有基础、有市场前景,能较快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的原则,决定在巩固提高云南传统支柱产业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一批重点产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基础设施滞后是云南发展的瓶颈,产业弱小是云南发展的软肋,抓“五网”建设、产业培育是推动云南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加快重点产业发展,符合云南正处于制造业追赶、服务业加快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的阶段性发展特征,是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创造跨越式发展云南速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摆脱传统发展路径依赖,转变发展方式的主动选择;是实现“三个定位”战略目标,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目标不动摇,努力闯出一条跨越式产业发展之路。

(二)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资源、区位、开放优势,坚定不移走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的产业发展新路子,按照“面向高端、引领超越,彰显特色、重点突破,创新驱动、科技支撑,科学布局、集聚发展,内培外引、开放发展”的要求,坚守绿色生态环保底线,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规划,集中要素投入,创造环境条件,加强统计考核,通过5年努力,在巩固提高云南传统支柱产业的基础上,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新的产业集群,打造全省经济增长新引擎。

(三)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1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坚持市场主导,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重点产业的选择顺应产业结构调整和消费结构升级趋势,让市场主体成为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坚持政府引导,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市场向有利于促进重大结构优化、推动经济向可持续方向发展,深化改革开放,营造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的环境条件。

2处理好巩固传统产业与培育新兴产业的关系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烟草、能源、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仍然是云南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新兴产业赖以发展的重要基础,垮不得、丢不起。发展新兴产业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发挥云南新优势,培育新动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也是传统产业升级的方向。必须以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力度坚持巩固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两手抓、两不误,推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在更高层次上融合发展,形成规模更大、效益更好、质量更优的产业集聚效应,实现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双轮驱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3处理好重点突破与全面转型的关系

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有限的资源和力量,采取超常规措施推动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有利于较快形成新的增长动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服务业质量和比重,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有利于提高科技和劳动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有利于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产业全面转型。

4处理好集群发展与区域协调的关系

通过培育产业集群加快发展重点产业,解决云南配套产业不足的瓶颈制约,有利于增强重点产业发展的带动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全社会创新创业成本;有利于促进产城融合,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各地区要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实施差异化发展,构建特色突出、优势互补、核心竞争力强的产业布局新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