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对中秋、国庆和十九大期间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党的十九大将于10月18日在北京召开。为保障“两节”和十九大期间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9月28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质检总局的要求,省局召开会议就中秋、国庆和十九大期间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全系统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防止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二是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完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确保不发生危及内部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及安全事故。要认真组织以防火、防盗、防泄密和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完善和强化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中毒、泄密和被盗等事故。要加强车辆管理,严格用车制度,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防止发生交通事故。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理信访案件,最大限度把各种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教育和提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厉行节约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是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全系统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请示报告,认真做好记录,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省局领导,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省局副巡视员、两总师,机关全体干部;各州市质监局局长、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