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已进驻昆明11个县(市、区)

10.08.2020  08:30

近日,云南省委3个巡视组已完成对昆明市11个县(市、区)的进驻工作。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十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安排1个巡视组对西双版纳州、普洱市、临沧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安排9个巡视组分别对官渡区等37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其中,第二、第六、第七巡视组分别对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县开展常规巡视。

近日,11个被巡视县(市、区)党委分别召开巡视进驻动员会。省委巡视组组长传达了省委书记陈豪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视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对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被巡视县(市、区)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巡视期间,巡视组将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尤其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以及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监督;加强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上轮巡视反馈意见、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以及审计和各类专项监督检查等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同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巡察工作专项检查。通过开展常规巡视,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省委巡视组强调,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监督重点是聚焦党委职能责任,监督标准是“四个对照”,即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党组织的职能责任,着力发现和纠正被巡视党组织的政治偏差。被巡视地区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自觉接受巡视监督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有力行动,作为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具体抓手,作为查找问题、改进不足、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党委书记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带头如实陈述问题、反映情况;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讲政治、守纪律,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落实,鼓励干部群众向巡视组如实反映问题,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省委巡视既是对被巡视党组织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更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会诊”,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接受巡视监督: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巡视工作;二是全力保障巡视工作,坚决服从巡视安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完成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三是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根据安排,省委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地区工作50天左右。巡视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8: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0年9月17日。依据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处理。(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