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公安机关六个集体和八个个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云南鲁甸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09.09.2015  12:01

 

 

2015年9月6日,云南鲁甸地震抗震救灾表彰大会在昆明隆重举行。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昭通市公安局、鲁甸县公安局、巧家县公安局等六个单位及民警虎良斌、古永熙、周清敏等八人鲁甸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鲁甸县龙头山镇发生6.5级强烈地震,造成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昭阳区和曲靖市会泽县108.84万人受灾,617人死亡(其中鲁甸县526  人),112人失踪(其中鲁甸县109  人),3143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面对突如其来的灾情,昭通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按照云南省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视灾情为警令、视灾区为战场、视灾民为亲人、视时间为生命,全警动员、火速行动,紧急调集4200名民警、3500名协警投入抗震救灾,成为第一时间进入震中、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第一时间报告灾情的抗震救灾队伍。通过15个昼夜的工作,共搜救出被困人员1212人、搜寻遇难者遗体121具、抢救伤员1209人、转移群众3.49万人。通往震中总长20.5公里的昭巧公路、沙龙乡村公路,山高路险,坡陡弯急,路面狭窄,加之余震不断,随时塌方,面对挑战,昭通公安集中全警智慧,强力推行流量监报、军警联勤、分段包保、验证通行、错峰放行、巡逻疏通等工作机制,打攻坚战、聚合战,保障了5万余辆车次、100万余人次运转通行。

 

在地震灾害点多面广分散、治安管理任务重、警力少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全面拓展警务载体,努力创新工作方法,推行战时党支部、平安守护、联勤联防等机制,激发了民警活力,提升了凝聚力,增强了战斗力,地震灾区实现了“五个未发生”(未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有力维护了灾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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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安全防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