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通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25日至3月2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进行了巡视,并于4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整改情况。全面加强院党组对全院工作的领导,召开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工作会,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修订完善了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加强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组织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交流,召开13次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审计室、机关纪委开展工作,核查处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
(二)关于“党员管理教育抓得不实,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部分党员甚至党支部书记党性观念不强,党员意识弱化,自身要求不严,保密意识淡薄”的整改情况。加强党员管理,强化党员意识,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和经常性培训,修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健全支部学习制度,举办“基层党组织工作实务”的培训班。开展了党日传承教育、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举办党建专题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开展保密、外事、国家安全纪律教育培训。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整改情况。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完成支部换届;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由中共党员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或党员行政副职担任支部书记,推进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修订完善《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织工作规程》,编印《机关党支部党组织生活基本制度》,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层党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四)关于“一些研究所党组织生活不健全,‘重科研、轻党建’,部分科研人员不重视政治学习”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云南智库学习交流活动,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强化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加强《机关党支部党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日、民主评议、述职考核等制度。严肃会议纪律,加强会前、会后考勤,通报批评缺席、迟到、早退的人员。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监察机构‘三转’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审计室的监督责任,坚持院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列席院党组会等院内重要会议,支持开展经常性执纪审查。
(六)关于“部分党组成员政治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好”的整改情况。切实履行好党组成员个人主管、分管、承担的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加强分管工作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细化不够,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整改情况。认真分解和细化院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开展检查考核;院领导对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年底开展所处长的述廉述责。
(八)关于“院属部门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肠梗阻’现象”的整改情况。院办公室督查科、纪检监察审计室加强对院属部门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督查,严格开展执纪。建立不作为预警机制,制定认真开展好“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九)关于“监督力量薄弱,纪检监察工作深入不够,监督执纪问责偏软,‘三转’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措施。理顺院纪检监察审计室与机关纪委的关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十)关于“廉政风险点查找梳理不够全面、精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全面具体”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培训,全面梳理风险点,组织定期抽查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全面记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等情况。
(十一)关于“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检查问责主体、权限和工作流程不够明确”的整改情况。加强全院重要领域的决策和规章制度的论证和意见征求,大力推进党务公开、院务公开,接受全院干部职工的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规范化;加强督查重大工作、重要事项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廉洁纪律教育不实、措施不力,部分干部职工廉洁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廉洁纪律教育;依托我院“廉政文化研究中心”,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研究,加大宣讲与阐释廉政文化力度。
(二)关于“课题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积极修订完善《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面开展科研经费自查自纠,认真清理预借课题经费问题,对于不依法依规使用、报销课题经费的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沟通协调不够”的整改情况。制定我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议题会前充分沟通酝酿,形成统一意见,分管领导签字审批;院党组进一步明确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工作。坚持院领导班子每周一早上碰头会和每周行程安排报告制度,互通工作情况。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院党组书记坚持末位表态。
(二)关于“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职责不清,有时存在以党组会代替其他会议情况”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决策相关制度机制,制定党组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务会议事规则、所处长会议事规则、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不同会议的决策权限。
(三)关于“违规任用干部”的整改情况。院党组深刻检查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新制度、新规定,对个人事项报告不实的人员及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的相关处室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院人事处全面加强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
(四)关于“干部个人档案填写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全面审核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查干部任免审批表。下一步,将启动其他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四、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针对“工作合力不够,氛围不好”的整改情况。积极组织开展集体活动,机关、科辅部门和科研所实行结对共建,建立和完善适合科研规律和机关特点的公正、公平的考核与评价机制,完善院新进科研人员到机关职能部门锻炼一年的工作机制,促进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沟通交流。
(二)关于“管理松散,工作纪律松弛”的整改情况。不断完善考勤和考核管理制度,对科研人员、科辅人员、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的考勤和量化考核,推进指纹考勤工作。全面推行使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全过程动态管理系统”,加强科研管理。严肃查处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三)关于“学术休假依据不充分”的整改情况。我院从2016年3月起立即停止学术休假。现已按国家的相关休假规定制定我院职工休假管理办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反映。
联系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纪检
监察审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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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