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细化分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任务

19.01.2015  11:47
省国资委细化分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五年工作规划任务

 

近日,省国资委党委依据中央、省委文件精神,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国资委党委贯彻落实《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对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推进委机关及省属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同时,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任务分解,力求实现不断健全完善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省属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工作规划落实,取得职工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实施办法》任务分解主要对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这4个方面的任务进行分解,分为46个大项和31个小项,委机关的任务分解依据委领导的分工、各处室和监事会的法定职能职责,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完成时限4个部份;同时分解到省属企业,明确了责任领导、完成时限2个部份,并要求省属企业按照实施办法所明确的任务,结合本企业的具体办法进行任务细化再分解。

通过对《实施办法》任务的分解,进一步明确了省国资委各处室、监事会及省属企业的责任,对下一步推进省国资委机关及省属企业作风建设,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和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意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