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明年1月21日召开

27.11.2015  10:11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21日至26日在昆明召开。

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期6天,建议会议的议程共8项,分别是:l.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16年省本级财政预算;5.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选举事项。(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