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12省(区、市)供销合作社片区交流会在云南大理举行

09.08.2016  12:39

 

2016年7月27日,由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承办的2016年西部省(区、市)供销合作社片区交流会在云南大理市举行,全国总社常务理事、合作指导部部长刘进喜到会指导。 会上,12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加快推进西部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效、经验及面临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会议指出,近年来,西部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综合改革成效初: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2013年以来西部12省(区、市)共建基层社4019个,占全系统新建数的46%,总数达到9295个,平均乡镇覆盖率71%,贵州、云南实现基层社乡镇全覆盖,重庆、陕西超过80%,四川、西藏、青海、甘肃乡镇覆盖率正在提升。二是经营服务领域有效拓展。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在新疆、内蒙古、广西等省(区、市)逐步推广,土地流转等在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地推广,电子商务、“互联网+”发展步伐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社有效拓展,农村金融服务稳步推进。三是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加速。西部省区市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发展加速,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正在积极推进。四是联合社治理机制不断创新。云南等省(区、市)积极推进县级以上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成效显现,社企关系逐渐理顺。五是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力度持续加大。随着各省(区、市)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实施意见的出台,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政策举措更加有力。 会议认为,西部地区供销合作社与东部地区供销合作社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基层组织发展水平、社有企业发展能力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差距较大;二是西部地区供销合作社面临农村流通领域经营能力不强、盈利水平偏低、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不足和联合社双线运行机制建设滞后等诸多挑战。 会议强调,破解制约西部省(区、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难题,必须紧紧抓住综合改革的历史机遇,加大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的力度,积极推进综合改革。一要充分发挥西部省(区、市)的资源优势、后发优势,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促进改革发展;二要抓住综合改革的有利时机,促进社有企业加快发展,壮大西部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实力;三要针对西部地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加快农村商业模式创新,力争实现弯道超车;四要继续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扶持优惠政策落实落地,确保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会议期间,出席会议的代表现场考察参观了云农股份公司大理分公司、大理市金梭岛渔民旅游产业专业合作社、古城基层社等。 会议还举行了西部片区供销合作社会旗交接仪式。下一届西部片区供销合作社交流会将于明年在重庆召开。

责任编辑:饶 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