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元旦期间积极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省农业厅党组会同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监察室根据省纪委要求,结合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职能和省农业厅工作实际,在元旦期间积极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落实责任,营造廉洁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接省纪委《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文简称《通知》)后,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监察室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厅党组沟通,并积极协助厅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纪发〔2015〕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办发电〔2015〕188号)、《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纪发电〔2015〕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厅长张玉明同志和纪检组长王林同志特别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加强两节期间的作风纪律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开展,并要求厅党组成员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利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好各项规定,认真抓好分管处室和单位落实《通知》的情况,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一旦出现问题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处。二是全面部署。对照《通知》精神,厅党组对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做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省农业厅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抓;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模范带头,从严律己,当好表率,带头坚决贯彻廉洁过节的相关规定,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要求,带头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等专题教育活动,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廉政氛围,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严明纪律,狠抓作风建设
在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基础上,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监察室积极协助厅党组抓好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把严守纪律作为底线。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加强公车改革后的公车管理,以及厅属单位的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二是重申强调《通知》中提出的“八个严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当好楷模,带头执行作风建设规定。三是大力弘扬勤俭节约作风,公务活动中坚决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四是加强对单位账户、公务卡、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方面管理,督促建立自审自查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五是争做遵章守纪标兵。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强化监督管理,严守各项纪律及规定,人人争做遵章守纪标兵。
三、完善措施,强化监督检查
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监察室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一是派出检查组。由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带队,抽调机关相关处(室)人员成立了两个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于元旦节前先后对省农业厅各处室及厅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抽查了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渔业行政执法总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渔业科学研究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通过明察暗访和专项抽查,未发现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未发现有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二是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网路举报。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按照“快查快结”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震慑力,切实正风肃纪。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处室、单位,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严格执纪,整治成效显著
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坚持曝光典型,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厅机关干部职工及厅属单位人员遵规守纪,严于律己意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抵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氛围。
截止1月5日,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监察室尚未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下一步,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监察室将进一步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省监察厅的系列要求加大重要节点的监督教育和巡查力度。
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监察室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