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组织召开“双评”活动终评会
10月20日,省公安厅组织召开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终评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省公安厅纪委派员监督评审。参评评委在听取了本届“双评”活动开展情况介绍后,根据候选人和候选单位事迹及群众投票情况进行了充分酝酿和审议,最终结合前期群众评议投票情况评选出“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提名人选(集体)各10名。
李刚主任强调,本次终评结果较为客观公正,各位评委都从有利于弘扬公安队伍主旋律,有利于评选出老百姓认可的先进典型,有利于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的角度出发,始终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群众参与、群众公认”和“最大限度地把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的原则,真正把那些可亲、可敬、可学的典型评选出来,并基本涵盖了全省各个州、市和公安机关主要的警种,具有较好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李刚主任指出,本届“双评”活动具有如下明显的特点:一是全省公安机关对评选活动更加重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汇报协调,争取支持帮助,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党委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宣传推动,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二是评选活动形式更加丰富,各地突出民意引领警务改革,突出主题,深入辖区群众当中,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便民窗口优势,充分挖掘创作文艺作品,深入开展候选对象“进社区、进农村、进广场、进学校、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五进”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群众参与热情更加高涨,各地创新形式、大力推介、新闻媒体集中展播、广泛报道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的先进事迹,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踊跃参与,达到了评选先进、宣传典型,增进群众理解、信任、支持公安工作的目标。评选活动共收到印制选票2万余份、报纸选票250余万份、短信投票64万余条、微信投票195万余份、网络投票64万余人次。
会议明确,本次终评会结束后,将把终评结果提交主办单位予以确认后组织公示,公示结束后,再正式行文由四家主办单位会签后向社会公布,并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得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