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查检考核组对省供销合作社进行检查考核

01.03.2017  17:24

 

2月27日,省纪委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长胡吉安率省党风廉政检查考核组一行7 人,对省供销合作社2016 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省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琳玻主持汇报会,并汇报了省社党组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和个人述廉述责情况,省社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提供了书面述廉述责情况报告。检查考核组对省社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对省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巡视整改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工作台帐进行了检查,对省社直属单位云南今邦日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展了延伸检查。 胡吉安组长在考核动员讲话时对检查考核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充分认识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检查考核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三是突出检查考核重点内容,务求检查考核取得实效。四是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圆满完成检查考核任务。 李主任在汇报工作时指出,省供销合作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纪委和纪检组的指导帮助下,省社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完善各项制度,突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项工作重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总体上看,省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是高度重视、措施有力、狠抓落实、整体推进、成效明显。 李主任强调,要以这次检查考核为契机,提高认识,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自觉的行动,加强学习、求真务实、完善制定、狠抓落实,以扎实的作风和务实的举措,进一步抓好省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省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更好的开展。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促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省社领导班子成员、离退休支部老干部代表、机关在职全体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检查考核汇报会。

责任编辑:周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