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报省供销社等22家被巡视单位整改情况
近日,云南通报了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云南省委、文山学院、省社会科学院、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招商合作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政府研究室、省农业科学院、省粮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供销社、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移民开发局、省有色地质局等22家被巡视单位的整改情况。
今年一季度,云南省委巡视组分别对上述22家单位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今年4月份向各单位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单位强化规章制度学习,纠正思想认识偏差。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研究总结,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针对巡视发现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被巡视单位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整改“四风”问题。省人防办从制度入手,完善管理办法,明确工作流程、标准范围和责任追究,根据发现的问题,对1名副处级干部予以立案审查。团省委围绕改进文风会风进行整改,严格清理各类会议,遵循“精简、务实、高效、节约”的原则,控制会议文件的数量和规格。省商务厅着力整改出国出差把关不严问题,压缩组团出访人数,建立外事、人事、财务、纪检等相关部门间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对出访团组和人员进行公示,对出访经费的预算和支出严格审核。省政府法制办切实加强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明确工作人员承担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不再领取工资之外的任何报酬,杜绝违规发放报酬问题发生。
针对“干部工作不规范、把关不严格”等问题,省体育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认真调查,进一步核实选拔工作的程序和环节,规范选人用人标准、程序和环节,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省统计局组织党组成员、处室负责人、人事干部进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测试,制定下发党组《关于规范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在2016年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有关程序对多名处长、副处长和处级非领导干部岗位人选考查选拔。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规范干部人事研究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干部的工作实绩与晋升提拔和绩效挂钩,坚持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
针对“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省政府研究室明确室机关纪委的组织协调、监督制约、纪律审查、问责追责和教育警示责任,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工作报告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签字背书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等。省招商合作局党组加强机关纪委执纪力量建设,机关纪委增设副书记,增补纪检干部,健全各支部纪检委员,制定下发《中共云南省招商合作局机关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完善了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明确了纪检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事项。省有色地质局单独设置局纪检监察室,强化机关纪委建设,配置处级干部任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制定《云南省有色地质局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等十项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并加大对制度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