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昆明市3件地方性法规

17.05.2019  10:00

昨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闭幕。

会议表决批准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修订)》《昆明市工资支付条例》《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决定》《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延迟云南省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时间的决定,2019年任期届满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延迟2年。全省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1月份开始,2021年7月份结束。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免去秦卫军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冯志礼提请:免去孔荣华的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提请:任命赵光喜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任命王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杨国俊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石映谊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提请:批准免去刘强云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孔维志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