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14.12.2016  17:48

接受陈豪辞去省长职务,决定阮成发为代理省长,张百如主持会议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昆明举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按照法定程序,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陈豪辞去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阮成发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并决定其为代理省长。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主持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受省委委托,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小三作关于陈豪同志辞职和阮成发同志任职的说明。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作关于提请审议陈豪等6名同志辞职、任免职务的报告。副省长张祖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分别作提请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报告。

在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后,会议向新任命的阮成发等6名同志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随后,阮成发发表讲话。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作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草案)》等法规案的审议、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该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研究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研究结果报告;听取省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王树芬、卯稳国、赵立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部分州市、县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