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大省云南将在重点景区全面设立旅游法庭
中新社昆明7月28日电 (王艳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8日发布,该省将推进重点旅游景区旅游法庭或旅游巡回审判点的建立和设置,力争年底前实现重点景区全覆盖。这意味着,一直备受争议的云南旅游乱象问题治理进一步走上法治化的道路。
云南是中国发展旅游最早的省份之一,在海内外享有盛誉,今年上半年,全省接待海外旅游者281.65万人次,接待国内旅游者17830.27万人次。但粗放、无序发展甚至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近年来,该省丽江、香格里拉、石林等发生的导游辱骂或威胁游客事件,让“七彩云南·旅游天堂”形象受损,影响了该省旅游强省建设发展。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认为,订立合同不规范,旅游者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人身自由等权利受到侵害的现象偶有发生,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预防等缺失问题凸显。这与云南旅游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从长远来看,将会制约云南旅游业由“大”做“强”。
事实上,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纠纷案件也在不断增长。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5年云南省各级法院审理各类旅游纠纷455件,案件数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为例,2013年至2015年三年间,该院审理的旅游类纠纷案件数量以100%的速度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呼唤着旅游法庭的诞生。
据此,云南省将在重点旅游景区挂牌设立旅游法庭,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力争年底前实现旅游重点景区的全覆盖。在旅游巡回法庭的建设中,全省各基层法院注重建立适合旅游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工作开展的各项机制,通过专门设立的旅游纠纷服务热线,采取电话接听、主动上门、巡回办案等方式,就地立案、即时调处,快速化解纠纷。
云南省高院表示,未来,将针对旅游纠纷案件涉诉标的小、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特点,积极运用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快立、快审、快结。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确保旅游纠纷及时化解。不断完善联动司法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及时解决各种旅游纠纷,维护旅客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大理市法院在大理古城设有中和人民法庭、曲靖市沾益县法院在珠江源风景区设有花山中心法庭、玉溪市红塔区法院在大营街景区设有大营街人民法庭;大理市法院在双廊镇、陆良县法院在彩色沙林景区,玉龙县法院在玉龙雪山的云杉坪、干海子两地挂牌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办理涉旅案件。此前,该省在大理、丽江、昆明等地设立了旅游警察,依法治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