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警方:“亮”出规范执法招式
演示现场
民警规范执法的流程是什么?执法过程中遇到被执法人员亲属或围观群众阻碍执法怎么办?
……
针对基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8月3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龙头街派出所组织群众开展“民警规范执法落实到一招一式”现场互动演示活动,为群众“亮”出规范执法招式。
招式一: 出示证件文明执法
【场景】
在演示现场,龙头街派出所的杨警官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名男子在小区内转悠,已经影响到小区群众的正常生活。可杨警官和同事赶到现场时却遭到被举报男子的质疑。
随后,身穿警服的杨警官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对该名男子说:“小区住户举报你在小区内瞎逛,已经影响到群众的正常生活,请你离开。”随后,该名男子随杨警官离开现场。
【民警解答】
《人民警察证》是法定的执法证件,基层一线民警在执法中,不仅要穿警服,还要在执法时向被执法人出示证件;对于群众,面对警察执法时要主动出示身份证配合查验,若没有携带身份证,应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也可报出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配合查验。如果认为警察执法不规范,可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或拨打110投诉。
招式二: 阻碍执法予以劝离或控制
【场景】
“民警打人了。”演示现场,一名女子高声喊叫吸引围观群众。此时,杨警官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后,赶到现场盘查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在杨警官执法过程中,该名女子的男朋友因拿出手机进入执法区域拍摄并不断阻碍执法被民警多次劝离,劝离无效后,杨警官将该名男子制服。
见围观群众越来越多,该女子突然紧紧抱住杨警官的大腿,随后被赶到增援的民警扭臂制服,两人最终与犯罪嫌疑人一起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民警解答】
民警执法时,尤其在抓捕带离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执法对象的亲友及围观人员阻碍执法的行为。面对这样的情况,执法民警应该向围观群众表明身份并利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记录证据,争取群众配合支持,予以劝离;若劝离无效,可依法强制带离;在强制带离过程中,民警应把握安全原则、克制原则、优势原则和适度原则,不应出现拳击、抓头发、扭脖子等危险动作;安全控制阻碍执法人员离场或动员群众给予协助;若围观群众未进入执法区域拍摄并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应自觉接受监督,适应在“镜头”下执法,若涉及隐私应主动删除。
招式三: 执法中遇到少年儿童应给予安抚关怀
【场景】
两女一男发生纠纷,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其中有一对母女,女孩因陌生男子吵架感到害怕而不停哭泣。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名女民警立即上前安抚小女孩情绪。
“小姑娘,别害怕,哭多了就不漂亮了。”在女民警的安抚下,小女孩停止哭泣。同时,发生纠纷的男女经民警劝解也停止争吵,在民警耐心地劝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民警解答】
执法中,遇到少年儿童,民警应首先安抚,彰显人文关怀,应注意不对少年儿童造成心理影响,同时,也通过此举感化执法对象,从而化解纠纷。
此次活动旨在让群众感受到民警在规范执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通过此次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及执法的配合度,从法律要求、处置流程、行为举止及策略技巧等方面提高民警的办案质量,减少纠纷。
参加此次现场演示活动后,盘龙区某小区的“春城治安志愿者”吴先生表示,此次活动很有意义,既加深了群众对民警执法规范的了解,加强警民的互动,又使辖区群众更加理解和配合民警的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