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 用阳光司法传播法治的种子
在滇池一级保护区的鱼塘里捕鱼,虽说事不大,但触碰了法律红线,捕鱼人受到法律惩处。7月11日下午2点,盘龙区法院在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水景码头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并邀请昆明市滇池管理行政执法局、昆明市渔业协会、当地渔民等70余人旁听。通过阳光庭审、以案释法的形式,增强滇池畔的渔民和百姓保护滇池的意识,教育引导广大渔民遵纪守法、依法捕鱼,共同保护好昆明的母亲湖。
随着法治意识增强,公众对司法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呼声日益高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今年,昆明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盘龙区法院通过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进学校、进社区、到案发地公开开庭,以案释法;开展执行“迅雷行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一系列与时俱进的阳光司法举措,“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敞开了一扇便民利民的司法大门,提升了盘龙的法治环境。
审案全透明
阳光司法的脚步越来越快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同时提出,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今年以来,盘龙区法院大力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进学校、进社区、到案发地公开开庭,以案释法,帮助群众知晓和熟悉法律,培养群众的法治思维,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
今年1月10日上午,盘龙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某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一案。昆明市司法局及下属各区县司法局40余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人员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给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案件审理结束后,参与旁听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避免重蹈杨某某的覆辙。
7月4日上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以阳光司法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何某某诉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云南农业大学的百余名学生到庭旁听该案,整个庭审过程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通过旁听案件,让学生切身体会到法律的神圣,充分感受了法律的威严。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向旁听的云南农业大学学生介绍了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及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在彼此的交流互动中,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案件,知晓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了解了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将书本上学到的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他们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争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除了公开开庭、以案释法,盘龙法院还运用“互联网+”,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对案件庭审进行同步直播,主动把案件的相关信息晾晒在人民群众面前。
5月10日这天,盘龙法院22个案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市民在家就可以看盘龙法院的庭审直播。
从阳光司法、示范庭审,到现在的庭审网络直播,盘龙法院司法公开的脚步越来越快,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迈向新的征程。
开展“迅雷行动”
让司法公正不是空话
百姓打官司,最窝火的莫过于赢了官司拿不到钱。让一份公正的判决落实、“变现”是法院的重要职责。
为实现云南省各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新突破,今年年初,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于今年4月至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行攻坚“迅雷行动”。
按照上级法院确立的执行工作基本思路,盘龙法院立即行动,将“迅雷行动”作为本年度最重要的工作,全力推进,以集中执行促进执行效率提升。
今年4月27日,盘龙法院执行法官发现了一个被执行人的行踪,为了抢在被执行人逃避之前给予打击,执行局开展了“零点”突击行动,迅速制服“老赖”,并将他送进拘留所。
5月9日,盘龙、官渡两家法院共出动干警27人组成执行联队,直奔昭通市会泽县开展强制执行活动,打响了执行联队在滇东北地区的执行会战。5月10日至5月12日,辗转昭通市昭阳区、会泽县、彝良县、永善县、大关县、鲁甸县拘“老赖”,查财产。
4天时间,执行联队执行案件13起,拘留2人,扣留现金人民币114000余元及价值140000元的汽车一辆。
6月5日,盘龙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在全省率先推出“悬赏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的一项保障性措施”(简称“悬赏金保险”制度)。申请执行人购买“悬赏保证金保险”后,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由执行法院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悬赏公告,公布悬赏的内容、金额和时限等。
举报人可向执行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得悬赏公告公布的奖励金额,奖励金额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悬赏金保险是全国首创的一项法院执行与保险机构合作的制度,有助于申请执行人以较低的代价启动申请悬赏,通过推动保险与执行工作的有效结合,逐步建立起司法悬赏保证发展需要的保险制度,运用保险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法院执行工作,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该制度推出后,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云南省高院的肯定,要求在全市推广。
以破解执行难为契机,全方位、多层面、多角度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盘龙法院走在了前面。
多维度宣传
提高市民法治素养
构建文明城市,需要提高市民法治素养。今年全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盘龙区法院积极开展不同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让更多市民知法、学法、用法。
6月26日,盘龙区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参与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以刑事法官为主的多名青年法官干警,走上街头,穿梭于行人之中,在昆明市同德广场、桃源广场两地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禁毒宣传材料,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毒品对家庭、社会的危害,并接受在场群众的咨询,加深了群众对毒品的认识,提高了群众的防毒、拒毒和禁毒意识。
7月10日上午,法院组织干警参与盘龙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社区群众宣传与他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号召群众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共建文明社会。
活动现场,不时有群众前来咨询有关婚姻财产纠纷、子女抚养、民间借贷、立案程序等问题,干警都给予了热情、耐心、细致的回答,并告知社区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拉家常的形式,让公众离法律更近,引导群众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
当天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增强了社区群众的法律保护意识和维权信心,也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公正执法、服务群众” ,盘龙法院以自己的行动做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和守护者。(昆明日报 记者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