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检察院四获“全国示范窗口”称号

29.01.2015  20:34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红鸾 群众有矛盾,我们帮化解,而且要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去化解。”这是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虹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盘龙检察院一楼服务大厅,检察干警面带微笑的问询和亲切的服务,让每一个办事的群众看到了检察院的“阳光”,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这也是干警们力求“让每一个群众满意”的工作剪影。2004年至2011年,盘龙检察院连续3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称号。去年,在又一次三年一轮的评选中,盘龙检察院再次获得了该项荣誉。

     监督立案 为群众点燃希望

    “有信必办,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有难必帮”是盘龙检察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一直坚持的工作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盘龙检察院不断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接待水平,妥善化解各种矛盾。

    2012年到2013年,盘龙检察院曾多次主动出击,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这些规范文明接待群众、化解矛盾的事例均得到了信访群众和上级领导的好评。

     信访接待 为群众排忧解难

    盘龙检察院认为,信访接待就是一项“救火”的工作,哪里需要,检察官干警就要到哪里。由于信访窗口的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大多都是经过各级机关或各级司法机关处理仍不满意的,这也决定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去年,盘龙检察院共接受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129件次,其中检察长接待45次,均依法办理和答复。

    据统计,从近3年来的信访工作看,交办案件的数量比往年呈上升趋势,均属于业务部门处理后未能息诉,时间紧、难度大,比较棘手。而从信访或是上访的人员来看,由于其动机、目的不同,以及本人性格差异,其行为言语也有较大差别,有的信访人态度平和,而更多的是比较急躁,情绪容易激动。

    针对这些特点,盘龙检察院在加大处理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保证了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接待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难的问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方案;妥善处理初信、初访,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与区委、政府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灵敏的预警机制,确保来信、来访工作的有效开展。

    连续4次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这一荣誉,对盘龙检察院来说,是肯定、是鞭策、更是激励。为了保持荣誉,盘龙检察院今后将继续保持规范、进取、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把“信访窗口”打造成“阳光窗口”,切实体现“公正、程序、证据、效率”的执法理念。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