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建设项目 环评文件限批得解除

27.02.2015  18:15

 

2012年因为滇池流域相关区域未通过国家环保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2013年11月29日,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滇池外海北岸控制单元等四个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盘龙区属外海北岸控制单元,在限批区域内。 

被暂停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后,盘龙区人民政府积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在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实施七大工程保护饮用水源,开展辖区入滇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加大治污工作力度,在保护水资源和治理水环境上取得显著成效。由于措施得力,辖区水质明显改善,达到了解限要求。国家环保部、云南省环保厅、昆明市环保局先后下发文件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解除盘龙区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限批。区域限批解限后盘龙区环保局在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将在确保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水污染综合整治,更进一步提升区域环境质量的基础上,为盘龙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