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盗窃团伙落网 成员大部分为未成年
为改变单兵作战的局面,在“大哥”杨某某的组织下,6名成员被分成“行动组”、“后勤组”、“掩护组”,作案时均由3名未成年人行动,趁赶集日扒窃,或混进校园偷盗学生财物……一年来,该团伙在安宁等地作案40多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其中一名成员撬车窗玻璃盗窃被抓,其余成员被一网打尽。
撬车贼牵出6人盗窃团伙
2015年12月24日20时48分,安宁市公安局罗白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昆钢中心餐厅门口有人撬车窗玻璃。接警后,民警赶往现场,将一名男子抓获并带回派出所调查。
民警从嫌疑人何某某(18岁,贵州盘县人)身上搜到一部手机,发现并不是其本人的。当找到失主谢某某,他称23日19时左右,驾驶一辆微型车到昆钢东区农贸市场楼下超市旁吃饭。2个多小时后返回取车时,发现车内8.5元零钱和一部白色手机被盗。
何某某承认砸车窗盗窃的事实,并交代从2014年以来,先后伙同杨某某、李某某等5人,在昆钢体育馆、安宁城区、八街、温泉等地盗窃40余起,价值10万余元。根据供述,民警分别于12月26日,27日,在安宁市温泉小村出租房、小菜园出租房内,将其余5名成员全部抓获。
分“行动组、后勤组、掩护组”
经查,6名团伙成员中有2名女性张某、小欢(化名)才14岁,分别为杨某某(18岁,昭通人)和李某某(18岁,安宁县街人)的女友。团伙中还有一名男孩小刚(化名)才满13岁。他们通过上网和朋友介绍认识,张某、小欢和小刚自去年年初辍学后,因父母离异或是在外打工疏于管教,长期不回家,在杨某某等人的怂恿下,开始实施盗窃。
为让团伙更具“凝聚力”,去年10月,杨某某召集成员开会,6人被分成“行动组”、“后勤组”、“掩护组”,主要盗窃小商店物品、运动场上学生书包内的手机,或趁赶集日扒窃。为方便统一行动,他们还一起租住在温泉小村附近的出租房。
每次作案时,均由“行动组”的张某和小欢吸引受害人注意力,再由学生装扮的小刚实施盗窃,其余成员均在现场交替掩护。盗窃财物销赃后,赃款由张某统一保管,用于上网和日常的开销。归案时,她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内还有5400余元赃款。
目前,警方已核实2起案件,其他案件情况还待查证落实。因涉嫌盗窃,何某某、杨某某、李某某已被刑拘。张某等3人系未成年人,已被教育释放。
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 实习生 杨秋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