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召开全市打防盗抢二轮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群防群治工作动员会

13.03.2017  17:03

3月9日,昆明市公安局在鑫安会务中心召开全市打防盗抢二轮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群防群治工作动员会,全市保安、城管、物管、保洁、交通协管、保安协会、物管协会、自行车协会及其主管部门约300人参加了会议。

自2017年2月12日昆明市打防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共设置了659个防盗装置安装服务网点,为全市范围内41.8万辆电动自行车安装了防盗装置,公安机关通过物联网技术共破获盗抢电动自行车案件84件,追缴被盗抢车辆205辆,抓获犯罪嫌疑人93名,打掉犯罪团伙9个,有力打击了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三周以来的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按照“互联网+专门工作+群众工作”的总体思路,昆明市公安局召开全市群防群治队伍动员大会,进一步发动保安、物管、交通协管及治安志愿者等20余万群防群治队伍参与到打防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其遍布城市街道、住宅小区、交通运输站点等职业特点,在日常工作中为公安机关提供更为及时、更为准确的违法犯罪线索,对进一步打击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昆明市公安局针对打防盗抢电动自行车专项工作出台了“121”奖励办法——《全市公安机关发动群众举报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奖励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办法》明确了“121”的奖励等次:举报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抓获偷盗、抢劫(夺)、购买、收购、销售、拼(改)装、窝藏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嫌疑人,达到治安拘留处罚的,每打处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达到刑事拘留以上的,每打处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打掉盗抢电动自行车犯罪团伙,端掉收销赃、拼(改)装窝点的,每个奖励10000元人民币。明确了举报方式:一是拨打“110”、63015198和各属地派出所电话;二是非紧急情况通过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手机发送短信至“12110”,或通过“昆明警方”新浪、腾讯官方微博,“昆明警方”、“昆明警方发布”、“昆明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昆明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进行举报。明确了领奖方式:直接到公安机关领取或通过银行转账。明确了不能参与举报有奖的人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案件受害人及亲属。

公安机关再次呼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电动自行车的防盗抢工作中来,理解信任物联网技术,积极安装物联网防盗装置,如果发现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举报,共同构建打防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被盗抢案件的发生,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让市民的合法财产得到有力保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平安昆明建设带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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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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