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

19.05.2017  16:52

 

云南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工作措施和省工商局16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全省工商部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5月17日,省工商局召开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省局李晗副局长主持会议。昆明、普洱、西双版纳、大理、保山、德宏、丽江、迪庆八个重点州市工商局和腾冲、瑞丽两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旅游市场监管机构负责人以及省局整治工作督查组和市场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八州市工商和两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情况,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研究了推进整治工作的办法和措施。会议认为,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地方组织领导还不够有力,协调工作还有一定差距,执法队伍组建工作进展缓慢,执法力度不够,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有差距。

会上,省工商局李晗副局长对进一步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学习领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文件精神,将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政府22条整治措施和省工商局16条具体措施上来,统一到地方党委、政府具体工作要求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部署要到位,工作措施要到位,工作力量要到位,内部力量要整合,特别是5个州市工商局和2个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机构组建要尽快落实。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 严格按照省政府19号文件和省局1号文件履行职责、抓好落实,边整治边规范,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坚持属地监管原则,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县(市)区局和基层所,州市局要加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大案查办。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把案件查办作为一项重要的执法标准,特别是商业贿赂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省局三个督查小组要加强对州市局督查,州市局也要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环节的工作要重点督办。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完善监管机制。 内部要整合力量,加强处室之间的配合。外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要完善和创新监管机制,特别要把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成功经验和企业信用监管运用到旅游市场监管上来。 五是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工作动态信息实行周报,综合推进情况实行月报,重要情况随时报。要加强对外宣传,及时将工商部门整治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宣传报道。 六是加强请示报告,深入调查研究。 对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地要加强请示报告,州市反映的问题省局要及时向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报告。要对问题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