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监督——云南部署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建设运行“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
4月3日,云南省检察院部署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建设应用“全省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各个环节的监督,促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
该平台由省纪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组和省检察院相关处室联合研发,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监督,实现对检察权运行的实时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解决。信息平台呈现出全面性、即时性、自动性、实效性四个特点,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从传统的“以人、以案为中心”的监督模式向“以权力运行为中心”的监督模式转变,能及时发现检察权运行中的不规范、不严格问题,增加硬约束、减少随意性,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二是从传统的人工事后监督模式向信息化同步监督模式转变,监督触角深入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不仅构建了即时、实时、动态、智能的监督平台,还可以通过分析评估、结果运用等功能进行同步防控,有效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三是从单一防控点监督模式向整体防控面监督模式的转变。系统设置了案件监控、线索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功能,不同功能模块之间相互补充,运用不同排查规则对同一案件、事项多个风险点进行逻辑判断,筛查粒度更加精细,保障了风险排查全面、准确、到位,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该平台经过在省检察院、昆明市和大理州的市县两级检察院试点运行,并根据试点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后,已具备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运用的条件。同时,为使信息平台尽快推广应用,省检察院举办应用培训班对全省三级检察院纪检监察、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首期培训班当日在昆明开班,180余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周和玉在培训班作动员讲话时要求全省各级院,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院党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责任,全面推广运用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充分借力大数据,在预防、发现和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使系统真正成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