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强化舆情监测与宣传教育 力促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06.09.2018  16:33

食品药品安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公众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广泛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普洱市各级食药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突出重点、狠抓舆情监测和宣传教育,以监测宣传促监管、以监测宣传促安全,有力地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一是强化舆情监测、及时防范化解风险。为规范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处置,及时掌握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动态,正确把握和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舆论氛围,食药监部门建立了完善的舆情搜集、研判、报告及后续应对处置工作机制,舆情监测人员围绕药品安全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新闻网站、商业网站、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网站、论坛社区(交友网站)、贴吧、微博(博客)、微信、报刊、电视、广播、移动客户端等食品药品舆情信息进行时时监测、搜集、分析、研判,并按照敏感程度、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重要舆情信息作出响应。监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收集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安全风险监测信息、舆论监测信息进行研究、作出处置,实现了重大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营造良好监管氛围。近年来,普洱组织开展了“12315”“12331”“食品安全宣传周”“环境保护日”“安全生产月”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宣传片,在集贸市场、超市、广场等人流量集中的场所设置科普宣传站、摆放展板、发放科普宣传资料、展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方式,全方位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合理安全饮食用药。同时,积极推进“12331”投诉举报平台建设,通过畅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受理流程,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案件数、办理结果查实率得到大幅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关心、支持和参与热情进一步提升。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新闻正面宣传报道。围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衔接,引导新闻媒体正面宣传,突出宣传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在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食品药品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共治新局面等方面的重大工作成效,曝光展示打假治劣成果,督促监管部门增强执法为民意识,提升解决问题本领,强化敬业奉献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振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同时,严把敏感事件、突发事件、热点事件的宣传报道,严把新闻表述,规范报道用语,确保各类新闻报道客观及时、内容准确全面、科学理性规范。

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依托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和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第一时间解读食品药品监管政策,发布“四品一械”监管动态,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等突发安全事件核查处置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回应社会关切,开展舆论引导,让群众安心放心。二是积极参与普洱人民广播电台FM93.1新闻广播《普洱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四品一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解答媒体与公众关注的问题,接受媒体问政。三是强化预警信息公告。针对野生食用菌中毒、毒性中药材中毒等易发、高发风险,组织市、县监管部门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社黄金时段和主要版面集中、高频次发布《关于预防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和野生蜂蛹中毒的预警公告》《关于春夏交替时节食品安全的预警公告》《关于发布防范和减少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预警公告》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风险防控意识,预防和减少野生食用菌、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的发生。四是强化信访案件办理。建立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由领导带班实行定期接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把握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关注的新变化新表现、新特点,积极化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