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食药监局“三个六”加大治理违法药品广告力度

29.09.2015  22:48
 

为严厉打击以公众人物、专家、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违法药品广告,临沧市食药监局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措并举严肃治理违法药品广告。

明确六类查处重点。 结合实际,对全年药品广告工作早计划、早安排,确定整治重点。将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超出审批功能范围,对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含有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公告;以新闻形式和健康专题节目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处方药在指定的专业医学、药学刊物以外的大众媒体发布的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类违法药品广告等6类广告作为查处重点。

强化六项监管措施。 一是明确专人定期登录中视广联媒介监测网,对违法广告及时处理,上半年共向工商部门移交158起违法广告;二是对参与违法药品广告的经营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上半年对省局发布的6期违法药品广告进行了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了跟踪检查、监督抽验;三是凡发现违法广告药品有不做真实购进记录等违规行为的或有假劣药品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四是对省局公布的暂停销售药品,加大检查力度,对依然销售暂停销售品种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严格进行处罚,2015年上半年共对6个违法医疗广告实施暂停销售强制措施;五是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监管,对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的违法网站,依法认定并责令停业,对拒不改正的,报请同级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六是建立违法广告药品信息库,对参与严重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品经营企业,计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档案。

建立六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积极主动与工商、卫生、工信、广电邮政、公安等6个部门沟通协调,完善监测信息的通报、移送、查办工作程序,建立高效的联运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通过以上措施的扎实开展,全市药品广告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整顿规范,有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来源: 临沧市局